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400225 证券简称:中南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母公司,地产业务总部、南通鑫恒置业有限公司等67家地产业务单位,以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建筑业务单位。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51.0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7.04%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发展战略、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组织架构、投资、融资、资金营运以及信息系统等;房地产业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售前准备、售中管理、售后服务、工程招标、工程物资采购、成本控制、工程设计、工程质量、项目计划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等;建筑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项目信息获取、项目决策、工程投标管理、工程分包管理、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程结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一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为具体规范的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7名董事中,有4名独立董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②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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