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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6:42:41 股吧网页版
保力新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00231 证券简称:保力新 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西安办公地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和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0,462,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4 人,列席 3 人,董事王洪江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孟凡春先生、延光先生因工作原因缺
席;

公告编号:2024-010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许倩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40,462,4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40,462,4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

公告编号:2024-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审议签署<增资合同补充协议三>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审议签署<增资合同书补充协议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40,462,4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宝元律师、曹治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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