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400233 证券简称:美吉姆 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双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396,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王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卢晓松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公告编号:2024-042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6,395,58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股数 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泽伟、耿佳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42
1.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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