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400233 证券简称:美吉姆 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的申请,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三、(一)其他进展”。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1:
姓名:霍晓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2、 原告 2:
姓名:刘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3、 原告 3:
姓名:王沈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公告编号:2025-013
4、 原告 4:
姓名:刘俊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5、 原告 5:
姓名:王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6、 被告 1:
名称: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7、 被告 2:
名称: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8、 被告 3:
名称: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美吉姆”)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与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阜新银行大
连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由阜新银行大连分行提供最高融资额度 5.9
亿元,额度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额度期限内不可循
环使用。根据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公司累计提款 3.18 亿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前,公司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间的未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加利息共计 1.62
亿元。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发来的《全部借款立即
到期通知书》,宣布公司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间全部借款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提
前到期,当日,上述款项已由霍晓馨等人出具的质押存单全部偿还完毕。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告编号:2025-013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并已全部偿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基于上述事项,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星未来”)和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杰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请求:
1、判令大连美吉姆偿还原告代偿的款项壹亿陆仟贰佰贰拾伍万陆仟零柒拾肆元肆角(¥162,256,074.40)及利息;(其中霍晓馨的利息以 55,149,616.42
元为基数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王沈北的利息以
9,651,182.88 元为基数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刘俊君
的利息以 51,709,720.2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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