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400234 证券简称:迪马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马股份”)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发来的《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及进展
东银控股等十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 召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分组表决东银控股等十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截至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17:30,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26-001 号)。因部分主要金融债权人向管理人反映,需履行风险评估等复杂内部决策程序,经东银控股管理人申请,本案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截止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17:30,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26-005 号)。
公司根据《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的说明》中获悉:
“截至表决期限截止时间,东银控股等十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暂未表决通过。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后续,东银控股等十四家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
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再次表决。”
二、重整进展的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表决通过、获法院裁定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草案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会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需视获批的重整计划而定。如东银控股等十四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不能得到执行,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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