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400234 证券简称:迪马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和删除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25 日经中 第三条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25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0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200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市。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从上
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后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依托原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块统设立并
代为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即
“退市板块”) 挂牌转让。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491,506,284 元。 2,491,506,2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 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续。 后续章节条款中涉及的“股东大会”全
部依次调整为“股东会”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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