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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34:02 股吧网页版
迪马5:公司章程(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股票简称:迪马 5 股票代码:40023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7 月 31 日渝府[2000]149 号文批准,由重庆中奇特种汽
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重庆中奇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18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渝直 5000001805143。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0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后进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权公司”) 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块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即“退市板块”) 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ongqing DIMA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 8 号

邮政编码:400133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91,506,2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引发诉讼或仲裁的,由公司住所地法院或仲裁委适用中国法律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依法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方式运作,通过企业的高度专业、规范和高效的营运管理以及不断进取和创新的市场运作,使企业获得稳步而快速、健康的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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