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400234 证券简称:迪马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
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发布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规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
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
公告编号:2026-012
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2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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