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00235 证券简称:爱康 5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30 分以现场+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对
《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报告》、《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及《债务人复工复产方案》四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时间
(包括线上及线下)截止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一、表决情况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应参会人数 222 人,实际签到 216 人,
出席率 97.30%,出席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9.97%。根据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与本次参会债权人约定的浙江爱康光电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计票规则,现将各表决项的表决数据公布如下:
1、表决《是否同意<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同意的人数为 194 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 89.81%,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000669235.21 元,占表决债权总额的 87.80%。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
公告编号:2024-010
2、表决《是否同意<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报告>》,同意的人数为 189 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 87.5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984948675.13 元,占表决债权总额的 86.42%。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报告》。
3、表决《是否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同意的人数为 190 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 87.96%,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998429189.45 元,占表决债权总额的 87.61%。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4、表决《是否同意<债务人复工复产方案>》,同意的人数为 146 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 67.59%,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458964507.58 元,占表决债权总额的 40.27%。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但其代表的债权额未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债务人复工复产方案》。
二、风险提示
浙江爱康光电破产重整期间,管理人将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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