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400236 证券简称:中银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向春、郝广利、禹万明、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本公司
公司
李向春 董监高 董事长
郝广利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禹万明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张志敏 董监高 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进展;商誉资产组情况披露不完整。
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存在以下问题:
1、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进展
2021 年 11 月 20 日,中银绒业披露子公司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鑫锐恒”)投资建设年产 8 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以
下简称“投资项目”)。2022 年 3 月 9 日,鑫锐恒竞拍取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作为投资建设用地。2022 年 6 月 13 日,中银绒业披露前述投资项目取得环评批
复,能评、安评、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中银绒业提供说明认为,三宗项目用地完成合宗后启动项目报规报建,土地合宗是投资项目开工的必要条
件。2022 年 9 月 5 日,鑫锐恒向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
管委会)申请将三宗土地合宗为一宗土地。中银绒业不晚于向管委会申请将三宗土地合宗时,已经知悉土地合宗未完成前投资项目停滞,但投资进展迟至 2023年 4 月 14 日公司公告年度报告时才予以披露。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2、商誉资产组情况披露不完整
中银绒业 2023 年年报披露了商誉所在资产组,具体包括河南万贯资产组商誉、聚恒益资产组商誉及可回收金额的具体确认方法,但未披露商誉所属资产组的构成,也未说明资产组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上述情形违反《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第十九条第 (二十)项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李向春,总经理郝广利,时任董事会秘书禹万明,财务总监张志敏,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李向春、郝广利对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禹万明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张志敏对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编号:2025-00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中银绒业、李向春、郝广利、禹万明、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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