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400236 证券简称:中银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朱丽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朱丽梅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丽梅,女,1974 年 5 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厦门大学 EMBA 工商管理硕士、美国杜兰大学全球管理硕士,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 就读。2022 年 4 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朱丽梅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 列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出席或 东大会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会会 者连续两次未能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 出席也不委托其
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况
朱丽梅 13 13 0 0 否 4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4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
(1)2024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蓉女士为董事长助理,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名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积极推动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的核心领导团队的建设。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会委员,共亲自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根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定期财务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续聘、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说明,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报告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对审计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指导与监督。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朱丽梅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
发表了 0 次独立意见。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除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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