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23:08:21 股吧网页版
贵天成3:诉讼进展暨撤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 2025-043
证券代码: 400238 证券简称: 贵天成 3 主办券商: 山西证券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暨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 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被告
(二)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 2025 年 5 月 16 日
(三) 诉讼受理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 受理法院的名称: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
(五) 反诉情况: 无
(六)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甘肃矿区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5)甘 95 民初 1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2025)甘 95 民初 1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兰州三维汇成
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 兰州三维汇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利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无
2、 被告一公告编号: 2025-043
姓名或名称: 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英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无
被告五
姓名或名称: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
被告十
姓名或名称: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国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2025)甘 95 民初 18 号案件
2017 年 5 月 26 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支行(以下简称:兰州银
行黄河支行)与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东贸易公司)签订编号为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 号《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6 亿元
整,期限三年,即自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止;借款年
利率为 5.4%,按月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逾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在合同
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50%的逾期利息为 8.1%;本合同记载的放款金额、放款日
期、还款日期、放款利率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本合同附
件包括但不限于提款申请,借款人各项承诺、声明、签字等其他法律文件及各方
对贷款有关事项的补充,均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订立、履行)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及实现债权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
证、保险、诉讼、仲裁、保全、执行、律师等费用均由被告木东贸易公司承担。
同日,兰州银行黄河支行与被告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都江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1-2-3 号的《保
证合同》 ;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签公告编号: 2025-043
订了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5 号《保证合同》;与北海银
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兰
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6 号《保证合同》;与潘琦、潘勇、姚国平
签订了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4 号《保证合同》。上述四
份《保证合同》均约定,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 9 家公司及 3 个个人为
被告木东贸易公司在兰州银行黄河支行处的 6 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个保证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兰州银行黄河支行依约发放了 6 亿元贷款,履行了合同
义务。但合同期满后,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各担保人也未履行代偿义
务,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尚欠借款本金 599,999,999.93 元、利息(包括逾期
利息及罚息)271,889,897.73 元,本息合计 871,889,897.66 元。
2)(2025)甘 95 民初 19 号案件
2017 年 5 月 27 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惠支行(以下简称:兰州银
行联惠支行)与被告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