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2 或 有事项
13.2.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1年 12月 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1号 )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因上述处罚共涉及 4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未决, 案涉金额共计约人民币 39.01万元。 对于上述案件按照起诉金额已计入预计负债科目。
(2) 其他未决诉讼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08,941,403.65 已开庭,未判决
合计 108,941,403.65
(3) 其他诉讼
原告徐文彪与被告姚国平、 潘琦、 潘勇、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件民
间借贷纠纷案被移送连云港中院后, 连云港中院于2022年 1月5日立案,案号为 (2022) 苏 07民初1号、 (2022)苏07民初 2 号。经举证质证和庭审调查
,连云港中院认为两案均涉嫌刑事犯罪,于2022年 8月 30日、 2022年9月 5 日分别裁定驳回原告 (2022) 苏07 民初1 号案和(2022) 苏 07民初2号案的
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截至本报告日, 天成控股未收到该案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迪康电气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向5名人员支付款项共计57.39万元,已支付4.89万元,迪康电气对剩余52.50万元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日案件尚未判决,相关起诉金额已计入预计负债。
13.2.2 债权确认诉讼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诉讼 33,463,163.00 未开庭、 未判决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诉讼 20,516.201.33 未开庭、 未判决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诉讼 60,342,544.53 未开庭、未判决
8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