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深旭泰财审字[2025]11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会计师有关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我们审计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洪涛股份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货币资金审计范围受限
洪涛股份因大量员工离职,无法提供部分银行开户清单、银行流水缺失,交易信息账面记录不完整,多个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回函结果不符,部分账户个别印章缺失
公告编号:2025-018
无法实施函证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货币资金发生额和余额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银行存款受限情况、应付利息发生额和余额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 往来函证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针对洪涛股份的具体情况,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我们计划对选定账户的余额及发生额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样本覆盖金额占比为 80%,以验证相关科目存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受制于客观条件,截至报告日我们发出函证 24 封,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 0.94%,营业外收入的 0.31%,应付账款的 1.00%,营业成本的 1.23%,其他应收款的 0.31%,其他应付款的 0.95%,函证金额覆盖占比严重不足。我们发出的 24 封函证仅收回 7 封,回函比例严重不足。综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以及与之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无法获取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相关证据,无法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发表审计意见,也无法对相应的增值税发生额与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审计意见。
3. 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洪涛股份因资金短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等引发诸多诉讼事项,尽管财务报表附注中已对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诸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对洪涛股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洪涛股份银行借款 169,279.39 万元,其中逾期银行借
款 159,426.83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3,273.03 万元,其中冻结金额 2,977.05 万元,
剩余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共 295.98 万元,2024 年流动比率为 0.88;已经连续 5 年亏损,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并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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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房产被查封,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洪涛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附注二(二)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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