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6 年 3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2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公司
刘年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董事、总裁、董
事会秘书
侯春伟、SUYI(苏毅)、李 董监高 时任董监高人员
福华等三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说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5-007 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5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关于该次立案调查,公司本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 号)。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洪涛股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相关法院分
别冻结或轮候冻结控股股东刘年新持有的 160,010,404 股、34,011,318 股、
98,877,552 股公司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 9.11%、1.94%、5.63%。2023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洪涛股份收到相关文书或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知悉前述冻结事项。
但公司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
《2023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方才披 露上述刘年新所持股份被冻结数量余额。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司法文书、中登公司查询记录、公告文件、询问笔 录、相关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洪涛股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涉嫌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
款的规定,刘年新时任公司董事长,且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9 月 24 日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知悉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组织 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系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SU YI(苏毅)时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知悉上述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刘
年新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未组织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系对公司 2023年度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洪涛股份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1 月中下旬,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及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复核,洪涛股份 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 亿元,如果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则亏损约 14 亿元。
2024 年 1 月 31 日,洪涛股份发布《2023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3.5 亿元至 6.5 亿元。2024 年 4 月 30 日,洪涛股份
发布《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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