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 28 号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30 日 以电话及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万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追认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公告编号:2026-025
21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旭泰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旭泰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2025 年度,公司实际已由旭泰事务所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 2025 年度审
计报告,但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为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决策程序,现对续聘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追认,并补充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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