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追认事项概述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系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由旭泰事务所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但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为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决策程序,现对续聘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予以追认,并补充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追认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 9003 号湖北大厦 29 南 B
5、首席合伙人:谭旭明
6、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追认过程)
1、董事会审议: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和追认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追认续聘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公告编号:2025-027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旭泰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
立、客观、公正,同意本次追认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
3、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追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批准。
四、追认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认续聘事项是对 2025 年度已实际发生审计服务的程序完善,不影响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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