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4)黔 02 民初 39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 02 民
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 53,028.70 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616,306.98 元,由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616,034.80 元,由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272.18 元。”
公司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黔 02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
公告编号:2024-027
审或依法改判;(2)本案的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 1 起,涉及金额合计 0.38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公司负担相应案件受理费。公司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4)黔 02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或依法改判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民事上诉状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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