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2、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20481654.5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工程款 20481654.51 元为基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为标准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计算至工程款清偿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5-028
3、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 237820 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 11891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共计 123910 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反诉案件受理费 11054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共计 115540 元,由原告(反
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65999 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541 元。
三、(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1115124.64 元,并以实际未返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 3.1%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工程款全部返还之日止;
2、驳回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33463 元,由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8725 元,由
被告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4738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书》
2、(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民事判决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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