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5)黔 0201 民初 366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黔 02 民终 1158 号《民事判
公告编号:2025-066
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76196 元,由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61360 元,由
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14836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黔 02 民终 12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维持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
第一项,即“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撤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 020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
第二项、第三项,即“二、原告(反诉被告)巴安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东立公司工程款 20481654.51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工程
款 20481654.51 元为基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为标准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计算至工程款清偿之日止)”、“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东立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10358167.44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未付工程款 10358167.44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计算至工程款付清时止);
4、驳回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合计 123910 元,由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自行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合计 115540 元,由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3377 元,由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2163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340229 元,由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82522元,由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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