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巴安水务”)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6)007303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如财务报告附注 5.4 合同资产、5.9 长期应收款、5.18 其他非流动资
产所示:
1. 泰安市徂汶景区汶河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 PPP 项目(以下简称“泰
安市大汶河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长期应收款 6,949.81 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 108.55 万元;合同资产 4,586.39 万元,减值准备余额 0 元。
对该事项,我们进行了函证,获取并检查了泰安市大汶河项目政府采购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协议)、泰岳专审字[2024]第 3080 号《泰安徂汶景区汶河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 PPP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债权转让协议书、(2022)鲁 0911 执 56 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巴安水务对泰安汶河行政起诉状、巴安水务管理层情况说明书、(2024)鲁 0911 民初 11346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们无法就该债权可收回性及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债权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2. 青浦区污泥干化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1.27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对该事项,我们进行了函证,获取并检查了《青浦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华宇信德评字【2020】第 J-653 号资产评估报告、(2024)沪 0112 行初 369 号行政诉讼裁决书、巴安水务管理层情况说明书。我们无法就该债权可收回性及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债权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二)如财务报告附注 5.10 长期股权投资所示:
巴安水务持有 AquaSwiss AG 的 21.6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但未能取
得 AquaSwiss AG 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以确认权益法的投资收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143.34 万元,减值准备余额 0 元。
对该事项,我们无法就巴安水务对 AquaSwiss AG 的 2025 年度投资收益的
确认、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我们对该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及可收回性存疑,无法合理估计其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要求,我们独立于巴安水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审计报告中涉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5.37 所述,巴安水务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699,578.73 元且连续亏损,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128.03%;如财务报表附注 5.19、5.53 所述,巴安水务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受限,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巴安水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审亚太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高度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公司已履行与中审亚太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提及的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
1、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回款策略,建立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确保专人专责。公司通过加强法务力量,对于泰安项目、青浦污泥干化项目政府企业进行了司法起诉,保护公司权益,为公司资金回笼打下了基础。
2、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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