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 5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4)闽 0723
执 651 号)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其他(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
公司
执行法院:光泽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闽 0723 民初 690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案号:(2024)闽 0723 执 65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光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
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4)浙 0112执 4646 号)
公告编号:2024-034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其他(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
公司
执行法院:临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浙 01 民终 8788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案号:(2024)浙 0112 执 464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4)闽 0723执 651 号)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滁州市特泽斯机电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531,406 元,并按年利率 3.45%支付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550.5 元,减半收取计 4,775.25 元,由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4)浙
0112 执 4646 号)
一、撤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浙 0112 民初 3136 号民事判决;
二、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渝粤机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31,82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31,825 元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 3.45%自 2024 年 3 月 5 日起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驳回深圳市渝粤机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公告编号:2024-034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3190 元,减半收取 1595 元,由深圳市渝粤机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1244 元,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51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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