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0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 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 1424
执 150 号)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
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
公司
执行法院:五华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 1424 民初 1117、217、993、1390、543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案号:(2025)粤 1424 执 15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五华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被
公告编号:2025-049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宁 0106 执 2865 号)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
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
公司
新纶新能源材料(常
退市公司子公司 退市公司子公司
州)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宁 0106 民初 19702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案号:(2025)宁 0106 号执 286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1424 执 150 号)
标的 776,036.79 元。
2.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宁 0106 号执 2865 号)
一、被告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货款货款 25,742,229.05 元,利息 1,032,510.23
元,并以 25,742,229.05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支付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
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对被告新纶新能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9
(常州)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9,621 元,由原告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327 元,被
告新纶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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