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3: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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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新纶3: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年10月24日,债权人深圳一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新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其
进行破产重整。
2025年5月15日,深圳中院决定对新纶新材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天伦
(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2025
年12月31日,管理人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经公开招募及递选程序,确
定由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江
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17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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