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400248 证券简称:R 通达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民主决策,明确相应的责任,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二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
东提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宜;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如设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电报、邮件、邮寄或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案、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讯或其他方式。以书面形式召开时,董事会秘书应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签字同意的董事达到《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作出决定所需人数,相关议案即构成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 董事会决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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