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400248 证券简称:R 通达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0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区人
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分别披露了(2026)鲁 0214 破 1号《公告》及(2026)鲁 0214 破 2 号《公告》。
同日,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分别披露了《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债权申报通知书》。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议案》,并发布了《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2026 年 2 月 27 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6)鲁 021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6)鲁 0214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的破产和解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 4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区人
民法院”)分别出具了(2026)鲁 0214 破 1 号《决定书》及(2026)鲁 0214
破 2 号《决定书》,指定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指定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二、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况
1、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 0214 破 1 号《公告》主要内容如
下:
本院根据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裁
定受理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和解一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指定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前,通过
邮寄申报并同步邮箱申报方式向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淳源路与利源路交叉口东 140 米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北门;邮政编码:266000;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964987318;电子邮箱:Ytdqsz@163.com。),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和解协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
199 号)九楼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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