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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5:32:43 股吧网页版
深天3:关于公司及当事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400249 证券简称:深天 3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当事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1156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林宏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吴汉雄 董监高 财务总监

林思存 其他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林剑锐 其他 时任职工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1156 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7 号)及本所查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深天)在本所上市期间,*ST 深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2 月,*ST 深天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宏润指使相关
人员,以支付投资款名义转出*ST 深天控股公司资金 1.25 亿元,占*ST 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 26.88%。为掩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了无商业实质的对外投资会议纪要、投资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

此后,林宏润多次安排过桥资金短暂归还占用资金以应对审计或检查,在归还次日或数日内以支付采购预付款名义再次转出,并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无
商业实质的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相关情况如下:2022 年 4 月至 5 月、
2022 年 7 月、2023 年 1 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分别转出*ST 深天及控股公
司资金 1.266 亿元、1.27 亿元、1.37 亿元,分别占*ST 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73%、30.83%、33.25%。2023 年 5 月至 7 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
三次转出*ST 深天控股公司资金 1.37 亿元,占*ST 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6%。

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 年度累计发生额
1.25 亿元、期末余额 1.25 亿元,占*ST 深天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4%;
2022 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 2.536 亿元、期末余额为零,发生额占*ST 深天 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的 72.87%。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资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
占*ST 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5%。

*ST 深天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5.4 条的规定。
*ST 深天实际控制人林宏润违反诚实守信义务,滥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1 条,《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5.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4.2.3 条、第 4.2.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深天时任财务总监吴汉雄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林宏润指示,对接相关过桥资金方、安排资金划转、制作无商业实质业务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参与实施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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