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2]1036 号文《关于深圳市设备材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2827L。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2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30 万股(含内部职工股 230 万股),全部是向
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除内部职工股外,于 1993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正式摘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UNIVERSE(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业大楼 10 楼,邮政编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756,24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国内规范的股份公司模式运作,实行科学、高效的管理,发挥公司的优势,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增值并获得较好的收益,同时 努力谋求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公司的经营战略:以建材工业、以高新技术装备的传统工业和现代工业为主导,集工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实业投资等为一体,依靠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稳健经营,有效增长。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商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具体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水泥制品的生产、 销售( 具体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物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府办函[1994]278 号文执行 )。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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