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400250 证券简称:鼎龙 5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3 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 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龙学海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7,005,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6,219,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4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7 人,董事长龙学勤因其他公务未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丁辉因其他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接受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相关仲裁请求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就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增资纠纷仲裁案接受业绩承诺方提出的以其持有的中钛科技 4%股权作为给予公司的业绩补偿的仲裁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接受控股子公司增资纠纷案相关仲裁请求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0,715,6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反对股数 4,512,5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弃权股数 1,777,1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金晶、莫成哲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14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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