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 021300004 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 02130000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文化”)2024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安礼会审字(2025)第 02130001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所述,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甸金林”)的少数股东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7,780 万元的价格收购寻甸金林少数股东持有的寻
甸金林 10%股权;中钛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水铭泰”)的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9,520 万元的价格收购
建水铭泰少数股东持有的建水铭泰 10%股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钛科技已
支付上述交易款项 1.18 亿元。交易作价与合并时点的评估报告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中钛科技暂按前次评估报告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已支付的价格与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确认为预付账款 9,357.84 万元。
根据鼎龙文化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后续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寻甸
金林、建水铭泰出具价值咨询报告,待相关价值咨询报告出具并经公司和相关方确
定后,再对上述预付账款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钛科
技未提供进一步资料,上述款项未收回,也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交易的实质、资金的可收回性及预付账款是否存在减值。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
意见涉及的事项对鼎龙文化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可
能的影响金额。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鼎龙文化公司因资金短缺导致部分银行借款逾期、部分银行账户以及资产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鼎龙文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