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公告编号:2026-03
证券代码:400251 证券简称:海印 5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6 年 2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其他(通报批评)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承诺情形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7
公告编号:2026-03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的事实,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显示,海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8000
万元。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的《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截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海印集团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1961.70 万
股,合计增持金额 1346.42 万元。
海印集团在承诺期限内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上述增持计划未能按期完成。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控股股东海印集团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3.2.1 条、 第 13.2.3 条
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控股股东海印集团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被通报批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被通报批评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6-03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控股股东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合规意识及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后续将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特别是《证券法》及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切实提升合规意识和履约意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240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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