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400257 证券简称:R 美讯 1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通讯”或“公司”)因被告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商务”)、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不履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4)鲁 0102 民初
11470 号《民事判决书》,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立案,案号为(2025)鲁 0102
执 3962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路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0 年 4 月 1 日、2011 年 9 月 16 日,国美通讯与三联商务、三联集团及其
关联单位分别签署《债权、债务清理确认协议》及《关于签署债权债务确认表的补充协议》,协议各当事方均同意按国美通讯享有三联商务债权人民币 3,400 万元处理,三联集团同意就三联商务人民币 3,400 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016年 2 月 25 日,国美通讯与三联商务、三联集团达成协议,三联商务及三联集团同意共同偿还国美通讯因李秀峰、周建丽、张建慧、冯立萍等民间借贷纠纷被强执扣款人民币 500.10 万元。
2013 年 4 月,国美通讯与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国美通讯承租山东三联商社的三联大厦六楼北区部分房产,协议期限五年,以每
年房租费用中的 117.98 万元抵偿三联商务对国美通讯的欠款。2018 年 4 月,国
美通讯与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国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济南国美承租三联大厦六楼北区部分房产,济南国美每年向国美通讯支付 117.98 万元租赁费,用于冲抵三联商务欠付国美通讯债务。
2015 年 6 月,国美通讯与山东三联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广告”)、
三联商务签署《三联大厦楼体广告位租赁合同》,国美通讯承租三联大厦楼体西侧广告位,协议期限十年,以每年广告位租赁费用中的 46.50 万元抵偿三联商务
对国美通讯的欠款。2018 年 1 月,国美通讯、三联广告、三联商务、山东大中
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大中”)签署《四方协议》,自 2017 年 1 月 10
日起,三联广告应收山东大中租赁费中的 46.50 万元/年冲抵三联商务对国美通讯的欠款。
国美通讯对三联商务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3,900.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11
日,三联商务通过上述房屋租金及广告位租金抵扣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1,112.87 万元,截止起诉之日,三联商务欠付国美通讯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2,787.23 万元。(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一三联商务偿还原告国美通讯款项人民币 2,787.23 万元以及利息损失;
2、请求判令被告二三联集团就被告一三联商务欠付原告国美通讯的全部债务(诉讼请求第 1 项)承担保证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鲁 0102 民初 11470 号]判
决如下:
(1)被告三联商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美通讯欠款2,787.23 万元;
(2)被告三联商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美通讯欠款利息
(以 2,787.23 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即 2024 年6月 25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按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
(3)三联集团对上述一二项判决确定的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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