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00258 证券简称:博信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 会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
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起草会议决议等。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组成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成员的任
职资格,应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每届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并保证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被继任董事填补后方能生效。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八条 董事履行职务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由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董事会对董事长的选举与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议论和表决;
(四)董事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公司应将董事会秘书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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