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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5:46:41 股吧网页版
津信科5:总法律顾问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400259 证券简称:津信科 5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审查通过,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耿洪霞女士为公司总法 律顾问。

聘任耿洪霞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3 月 19 日起生
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6-019

(二) 任命原因

公司原总法律顾问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耿洪霞女士为公司总法 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耿洪霞,女,1987 年生,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
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弘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风控合规部部 长助理(主持工作)、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总法律顾问的聘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 响。

公告编号:2026-019

三、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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