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5:46:41 股吧网页版
津信科5: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400259 证券简称:津信科 5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4 月 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3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及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字”)于 2026 年4 月 1 日收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公告编号:2026-025

姓名或名称: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少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3、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法定代表人:江小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原告提交民事诉状载明,2025 年 7 月 21 日,原告与第三人
和江西卓朗数据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委托第三人向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出借 81,159,000 元。同日,江西卓朗数据中心与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江西卓朗数据中心以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日,江西卓朗数字与第三人签订《保证合同》一份,约定江西卓朗数字为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向原告借款81,159,000 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未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原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公告编号:2026-025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81,159,000 元及利息 1,135,098.79 元,本息合计 82,294,098.79 元
(该利息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后期利息以借款本金 81,159,000
元为基数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被告还清借款本金时止)。

2.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以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其向原告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坐落于抚州高新区安石大道以北、园纵四路以东综合楼【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抚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3614 号,房屋抵押面积 20060.51 平方米、土地抵押面积 174379.45 平方米】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江西卓朗数字已收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