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2
附件 5
关于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确权公告
(适用于深市退市公司)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奥通航”)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公司”)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股份确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终止上市情况
终止上市股票种类:A 股
上市公司阶段股票简称:德奥退
上市公司阶段股票代码:002260
确权代码(即挂牌退市板块后的股票代码):400261
2022 年 4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作出《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2年 6 月 17 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
称“深交所”)的股票退出登记(以下简称“退出登记”)手续
已于 2022 年 6_月 17 日办理完毕。
鉴于德奥通航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被摘牌后,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作为德奥通航的主办券商,联储证券公司根据深交所的《关于退市
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2022 年 4 月 29 日发
布)(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法律救济的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暂停了德奥通航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工作。
2025 年 3 月 19 日,据德奥通航披露的《伊立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德奥通航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书》((2023)粤行终 156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二审判决已生效,深交所作出的终止德奥通航恢复上市的决定为有效决定,德奥通航应根据该决定终止上市。
2025 年 3 月 26 日,联储证券公司根据德奥通航 2025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补充披露了《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表示联储证券公司将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恢复德奥通航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的登记及挂牌工作,并依据前述规定在退市板块发布
股份确权公告,明确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等安排。
综上,德奥通航将于联储证券公司披露《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
的提示性公告》后 45 个交易日内(预计 2025 年 6 月 4 日前)在
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二、股份确权手续
(一)关于证券账户
根据《实施办法》,投资者的原深市证券账户原则上可直接在退市板块使用,无需申报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证券账户”)。但以下情形除外:
1.对于采取托管行结算模式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管理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17 日(T+15 日,T 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前通过托
管银行向联储证券公司申报同一合格境外投资者的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无效的,退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以下简称“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
2.1因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等原因使用沪市证券账户持有
原深市退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应在 2025 年 4 月 17 日(T+15
日)前,通过托管券商或自行向联储证券公司申报投资者本人的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无效的,退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登记至沪市证券账户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深市证券账户(有多个深市 A 股证券账户的,使用开户日期最晚的一个);沪市证券账户同一一码通账户下没有深市证券账户的,1 注:对于不存在此情况的股票,主办券商无需披露本段内容,可自行删除。
退市公司股份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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