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公告 ......38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3
第十三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公布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字(1992)年第 417 号文批准,公司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6965908A。
第三条 公司于 1990 年 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1994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摘牌后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块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即“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RIENT GROUP.INCORPORATION
第五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邮
政编码:15009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58,744,93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并依法登记。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引发诉讼或仲裁的,由公司住所地法院适用中国法律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社会提供各种优质产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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