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R 东方 1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尽快解决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海钾”)“年
产 10 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实现海水提钾项目早
日投产,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门海钾”)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莆田市临港产业园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作为莆田海钾的投资人,并签署相关协
议。
厦门海钾委派技术团队为莆田海钾提供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该年产 10 万
吨海钾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海水提取氯化钾的新的技术知识产
权均归由厦门海钾独家享有。如果莆田海钾年产 10 万吨海水提钾项目成功
达产,莆田当地政府提供满足年产 300 万吨级海水提钾项目落地所需的生产
要素条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厦门海钾承诺应当且优
先在莆田落地该等年产 300 万吨级海水提钾项目(包括设立年产 100 万吨级
海水提钾项目和其他规模级海水提钾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为莆田海钾提供担保本金余额 1.95 亿元,包括为莆田海钾
项目融资提供的担保和履行工程建设合同提供的担保。为保证“年产 10 万
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和本次引进投资的顺利推进,公司同意为莆田海钾
存续借款和合同继续提供担保至担保责任解除,此外根据约定,临港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负责筹措莆田海钾年产 10 万吨海钾项目的其他建设及运营资金
共计4亿元,包括为莆田海钾的银行贷款等提供担保,公司及厦门海钾承诺,
厦门海钾以现金存单质押方式按照持有莆田海钾股权比例向临港公司提供
反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签署相关协议及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海钾拟与临港公司签署《莆田市临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厦门海钾全资子公司莆田海钾当前处于“年产 10 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的建设期,为尽快解决莆田海钾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实现海水提钾项目早日投产,厦门海钾引进临港公司作为莆田海钾的投资者,交易安排如下:
临港公司收购厦门海钾持有的莆田海钾 80%股权、再认缴莆田海钾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前述股权转让价格以莆田海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为依据,目前尚未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莆田海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临港公司持股比例为90%,厦门海钾持股比例为 10%。最终各方持股比例待评估结果出具后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以及工商登记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为莆田海钾提供担保本金余额 1.95 亿元,包括为莆田海钾项目融资提供的担保和履行工程建设合同提供的担保。为保证“年产 10 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和本次引进投资的顺利推进,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同意为莆田海钾上述存续借款和合同继续提供担保至担保责任解除,此外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临港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负责筹措莆田海钾年产 10 万吨海钾项目的其他建设及运营资金共计 4 亿元,包括为莆田海钾的银行贷款等提供担保,公司及厦门海钾承诺,厦门海钾以现金存单质押方式按照持有莆田海钾股权比例向临港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长康文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对外担保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等。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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