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东方 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存在重大诉讼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临时更换审计机构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因公司未能如期完成聘任年审机构,预计无法按期完成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和
披露工作。
此外,债权人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破产清算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相关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被申请破产清算事项的相关进展,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政府、法院等相关方沟通,推动公司整体风险化解工作。
公告编号:2026-020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暂无法确定。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努力推进定期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根据年报编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申请破产清算事项的相关进展,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政府、法院等相关方沟通,推动公司整体风险化解工作。
二、 风险提示
1、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5 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分类转让次数将调整为每周转让一次。
2、债权人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破产清算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相关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6602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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