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400272 证券简称:鹏博士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六)其他权益类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决策流程,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各类投资风险。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结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决策者,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对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履行审议、监督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第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提出,
也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提出投资需求。对外投资事项的责任部门和执行部门一般应为公司投资部,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与处置的前期调研、筛选立项、尽职调查、可行性论证、商务谈判、合同拟定与推进实施,负责对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与处置进行审核、建议和指导。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
资项目投资与处置相关议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与处置的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协调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就相关投资事项的沟通与材料提供。
第八条 公司法务部负责协助起草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与处置相关协议
或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负责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与处置相关法律文件。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投资概预算、筹措投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
第十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
公司的投资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一)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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