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400272 证券简称:鹏博士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核心监督职能。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内部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反馈等。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聘任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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