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00274 证券简称:人人乐 3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07 年 11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待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经营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审计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并向委员会
提交议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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