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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9 16:16:43 股吧网页版
工智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00275 证券简称:工智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提示性公告的

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近期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获悉: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迪因其债务纠纷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上海金融法院等限制高消费;

2. 公司实际控制人乔徽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限制高消费;

3.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没有收到相关人员任何形式通知,但经公司核查,上述情况属实。现就上述事项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提示性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查询相关失信及限高信息,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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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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