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400276 证券简称:海越 3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创投”)拟与瑞安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创投”)开展合作,通过组建以并购重组为主要目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瑞安海越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海越创投(及指定相关主体)拟出资不超过 39,500 万元,占比不超过 39.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23,444,734.55 元,期
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584,187,913.61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39,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
额的比例为 10.6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4%。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瑞安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 379 号财税大楼五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 379 号财税大楼五楼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初形
控股股东:瑞安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兴华鼎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瑞晶国际商务中心 2901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瑞晶国际商务中心 2901 室(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吴玉鼎
控股股东:吴玉鼎
实际控制人:吴玉鼎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瑞安海越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瑞安市(以最终设立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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