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含分公司、办事处设立)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和奖惩方案、年度用工计划;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向公司党委会提名或推荐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管理人员;
(九)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交易事宜的
累计金额,总经理有权在以下权限内进行决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下,或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3.总经理没有对外提供担保的权限。
(十)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预算方案(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方案(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审批公司预算内且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费用和采购支出。
(十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和签署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十三)提议召开董事会;
(十四)选派到子公司担任除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五)《公司章程》、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总经理有权将其职权范围内的若干事项授权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责。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分工由总经理决定并向董事会备案。副总经理应组织分管工作的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跟踪考核,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和绩效评估考核;
(二)对总经理负责,拟定分管工作方面的管理具体规章和各项执行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在职责范围内或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三)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全部或部分职权;
(四)总经理的其他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二)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推行有效的经济责任制和奖罚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
组织建立管理人员及职工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组织制定并逐步建立公司公开、公正的绩效和个人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自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拟定或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的薪酬或其他激励安排时,应当将对该等人员的业绩评价作为对其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三)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防范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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