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400279 证券简称:中程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仲裁阶段:仲裁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5,896.38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作出预判。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青岛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答辩通知书》(案号:青仲辩通字(2026)第 293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青岛仲裁委员会
(二)受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被申请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仲裁申请书基本内容
2022 年 2 月 10 日,案外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案
外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资金借用合同》,双方约定案外人向被申请人出借本
金 1.5 亿元,期限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年利率 4.81%;2022
年 2 月 10 日案外人向被申请人指定账户银行转账 1.5 亿元,已如约履行资金出
借义务。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双方分别签订《资金借用续期合同》,就上
述本金 1.5 亿元资金借用合同续期至 2026 年 2 月 9 日,年利率变更至 4.9%。
2023 年被申请人与案外人签订了《抵押合同》,被申请人将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月河路 11 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北侧橡树星座
1 幢 2 单元 21904 室房产对上述债务向案外人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权证。
2025 年 4 月 23 日,申请人与案外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明确约定:
案外人将其对被申请人享有的案涉全部债权(包括本金 1.5 亿元、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计算的全部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转让给申请人。现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未及时支付利息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 15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 8,963,791.66 元(大写:捌佰玖拾陆万叁仟柒佰玖拾壹元陆角陆分,以尚欠本金 150,00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
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4.9%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实际清偿之日止;
暂计至 2026 年 2 月 9 日为 8,963,791.66 元);
上述第一、二项金额合计为 158,963,791.66 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玖拾陆万叁仟柒佰玖拾壹元陆角陆分)。
3.请求裁决申请人就被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财产(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科技五路北侧橡树星座 1 幢 2 单元 21904 室、青岛市城阳区月河路 11 号)拍卖、
变卖的价值优先受偿;
4.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等。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作出预判。公司将根据该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附件一: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
判决或裁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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