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53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摘自《审计报告》)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 长期应收款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中程
菲律宾光伏项目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14.91 亿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10.56亿元,账面价值 4.35 亿元。我们了解了青岛中程管理层关于菲律宾光伏项目减值测试方法,检查了菲律宾光伏项目签署的补充结算协议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同时,我们通过公司获知业主方虽依法取得临时运营许可,具备开展售电等经营活动的资质,但项目中部分设备尚需整改。根据结算协议,业主方应在 25 年内进行回款,尽管公司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第一季度回款(折合人民币约 0.12 亿元),但由于其周期较长,未来现金流预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未能就其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剩余合同对价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摘自《审计报告》)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2025 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 1.58 亿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0.60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2.61 亿元;流动负债中包
括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非金融机构借款余额共计人民币 17.00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人民币 0.23 亿元。上述事项连同财务
报表附注三、2 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青岛中程持续经营能力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董事会对于尤尼泰振青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已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详尽的沟通,充分表达了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不同理解,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表示不认同。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新加坡天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ZHONGZI ZHONGCHENG TIAN CHENG EPC PTE. LTD.(以下简称“天成公司”)已
于 2025 年 4 月与菲律宾业主方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公司(以下简
称“ELPI”)就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结算签订了《Pasuquin 风电(132 兆瓦)-光伏(100 兆瓦)风光一体项目之结算协议》(以下简称“《结算协议》”)及《质押协议》,约定菲律宾项目最终结算金额 2.12 亿美元,并分 25 年还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签订协议暨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目前,公司获悉菲律宾业主方已依法取得临时运营许可,具备
开展售电等经营活动的资质。同时,首期回款 1 亿菲律宾比索已于 2026 年 3 月
份支付到账。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出具“我们未能就其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剩余合同对价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的审计意见是不恰当的。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相关影响的说明和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回款力度,加快回笼资金,改善和稳定公司经营现金流,同时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全力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将以园区运营服务稳定、保障现金流安全为核心目标。通过优化组织、规范操作与集中采购,保障园区相关业务正常运行,并推行精准考核与一专多能,压缩团队规模,提升运营效率。
(三)公司将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的龙头企业入园发展,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开展国内 EPC 业务,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降低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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