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400280/420280 证券简称:锦州港A3/锦州港B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49,472,452.92 元,股本总额为 2,002,291,5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4 年度
1、202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以及部分预付工程款项逾期等导致 2024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338,632,314.83 元;
2、2024 年度,公司对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启辉铝业有限公司、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3,984,755,373.03 元。
3、2024 年度,公司对处于闲置状态的散粮自备车资产和终止对外出租的集装箱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3,297,445.14 元;
4、2024 年度,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的集装箱赔偿款和预计可收回转租集装箱维修费确认预计负债合计 90,372,112.38 元。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税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
为 48,290,153.27 元,由于 2024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预
公告编号:2026-017
计负债导致大额亏损,公司预测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不
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4 年减少确认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部递延所
得税资产 48,290,153.27 元。
以上事项合计影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6,497,057,245.38 元,所得
税费用增加 36,659,069.44 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1,631,083.83 元。
(二)2025 年度
1、2025 年度,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根据法律顾问意见,补充确认预计负债 116,407,212.21 元。是否存在其他投资者诉讼以及诉讼结果和赔偿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2025 年度,公司对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 46,652,243.17 元。
3、2018 年,根据《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合同约定,公司向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 97,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底,应付工程款余额 73,394.5 元。2025 年度,公司对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工程进度进行核实,核减了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工程进度 26,300,084.49 元,考虑公司另有应付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工程输送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款 5,802,223.62 元,总体形成对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超付工程款 20,424,466.37 元。考虑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因相关原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风险及款项回收风险显著上升,履约能力及剩余资金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将超付工程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本期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424,466.37 元。
以上事项合计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183,483,921.75 元。
三、应对措施
(一)针对贸易、投资、资产出租等相关风险事项,继续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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