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998 号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鸿股份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336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高鸿股份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09 亿元,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 亿元,流动资产
合计 18.19 亿元,流动负债合计 28.15 亿元,2021 年至 2025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分别为-2.17 亿元、-2.80 亿
元、-15.89 亿元、-22.66 亿元、-6.02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高鸿
股份公司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 12.38 亿元,因重大诉讼被冻结资金总额为4,507.08 万元。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高鸿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高鸿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如适用),我们独立于高鸿股份公司,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的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需要评估被审计单位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准则要求,若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且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未能涵盖注册会计师所关注的全部期间,或财务报表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披露不充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影响的严重程度,考虑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贵公司连续多年巨额亏损、净资产为负、短期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存在大额逾期借款和资产被冻结的情况,这些事项表明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主要事项,并提及了部分应对措施,但管理层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能够消除该等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可行、具体且可执行的应对计划,也未能就该等计划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证据。
基于我们的职业判断,上述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由于财务报表未能就此作出充分披露,这构成了一项重大缺陷。鉴于该事项未达到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性”影响的程度,根据审计准则,我们决定对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我们的意见是,除了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之外,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及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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