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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8:47:11 股吧网页版
苏药发3: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400286 证券简称:苏药发 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5)145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 年至 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 年至 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止 2023 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6.92 亿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上述事项确认其他应收款 13.69 亿元,由
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该余额的占用路径进行核查。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企业偿付能力相关的充分证据,被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予以判断。

公告编号:2026-027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贸易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6.40 亿元,预付款
项余额 2.84 亿元。2025 年度确认营业收入 239.69 万元,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3,580.93 万元,确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0 亿元。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贸易子公司上述报表项目对应的商业实质进行判断,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予以判断。
(二)资金占用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45 号)对 2020 年至 2023 年报表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和投资收益以及相关的现金流量表项目,但未对资金占用涉及的往来项目进行更正。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前期差错更正的完整性、准确性,2024 年财务报表是否需要前期差错更正,以及该事项对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发表审计意见。

(三)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事项

2025 年 12 月 30 日,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区三分公司向江苏
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审查[案号(2025)苏 05 破申 41 号];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破产重整审查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破产重整事项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发表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尊重和理解,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尽可能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尽可能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相关影响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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